5月21日,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《青海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,《條例》的出臺將為更好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。
《條例》共五十七條,分總則、家庭保護、學校保護、社會保護、網絡保護、政府保護、司法保護、法律責任和附則九個章節(jié)。保留了上位法原則性核心條款,刪去與上位法和反家庭暴力、家庭教育促進等方面法律法規(guī)中已有的重復表述,進一步增強了針對性和操作性。
《條例》明確提出在家庭、學校、社會、網絡、政府、司法六個方面的保護任務,以“六大保護”為主線,著力解決近年來在未成年人保護方面出現的諸如家庭監(jiān)護缺位問題突出、政府職責不夠明晰、統(tǒng)籌協(xié)調機制欠缺、網絡保護缺位、學校欺凌引發(fā)社會關注、社會保護存在短板盲區(qū)、對未成年被害人保護關注不夠等新情況、新問題。
據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介紹,《條例》修訂過程中,堅持以人為本,突出政府服務保障職責,強化了婦聯(lián)、教育行政、網信、市場監(jiān)管、衛(wèi)生健康以及司法等部門的職責。在網絡保護方面,對相關部門、有關行業(yè)、未成年人家庭和學校加強未成年人網絡素養(yǎng)及網絡安全教育等進行了規(guī)范,旨在進一步改善未成年人成長條件和社會環(huán)境。
《條例》將于2025年8月1日起施行。
(來源:青海日報)